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0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配 股说明书》,并于2001年1月12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配股 提示性公告。为方便投资者进行投资,现再次就有关配股事项作如下提示:
    1、配售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3、配售比例:以现有总股本414491472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6股;
    4、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12.18元;
    5、配售总数:79276338股,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海信集团公司以海信集团技 术中心的电视产品研发设施、多媒体彩电部分专利和专有技术以及品保楼房产等经 评估确认后的非货币资产共计3454.66万元,按照12.18元/股认购2836338股,其余部 分放弃;社会公众股东可配数量为76440000股;
    6、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1月12日,除权交易日为2001年1月15日;
    7、配股缴款起止日期为2001年1月15日至2001年2月 9日(期内券商营业日), 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8、 缴款地点和办法:社会公众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网上认 购手续,国有法人股股东在公司财务部办理缴款手续;
    本次社会公众股份配股交易代码“700060”,简称“海信配股”。 配股不足部 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惯例处理。
    9、本次获配股票的可流通部分76440000股的上市交易日期,将于配股实施完毕 后另行公告;
    10、咨询:本公司证券部电话:(0532)3863463传真:(0532)3888515
    联系人:盛强孙涛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配股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刊登在2000年12月29 日的《上海证 券报》上的《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