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本公司)二届五次监事会会议于 2002年4 月14日在青岛海信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 符合《公司法》和 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建林先生主持。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修正案)的有关规定, 列席了公 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及报告期内的部分董事会, 审核了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和审计报 告等有关资料。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和遵守公司章程等 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据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本监事会独立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01年出现了亏损 ,本监事会通过认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 认为其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受行业内大量库存、竞相处理库存产品而引发的过度价格 竞争,市场开发难度加大,导致公司促销费和广告费大幅上升。此外, 也有降低经营 风险、主动释放风险的因素。公司的主营业务利润、现金流量指标等财务指标呈良 性发展趋势,财务状况是健康的。对此,本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是严 谨而且规范的。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公司在对外投资及处理关联交易中都以维护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按规范程序 进行,无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发生,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4、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健全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董事、 经 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小股东或公司利益的行为。
    5、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所有关联交易遵循了合法、公平、 公正的原则,无损上市公司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6、公司2001年配股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项目一致。
    (三)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更好的发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的作用,保证监事会的议事效率和监督功能,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