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6年4月30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6年5月1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傅建伟先生主持,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选举傅建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胡周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周娟英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董勇久先生、许为民先生、胡志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许为民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并发表了独立意见(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签订董事聘任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胡周祥先生:1963年出生,研究生在读,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绍兴市轻工业总公司生技科副科长、绍兴市经济委员会综合科科长、办公室主任、绍兴市工业国有资本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三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同时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勇久先生:1961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学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绍兴市优秀专门人才。曾任绍兴市酿酒总公司生产技术科科长、绍兴玻璃瓶厂副厂长、本公司工程部部长、本公司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同时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19848股,已按有关规定加锁,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许为民先生:1957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绍兴市弹力丝厂财务科科长、厂长助理、总会计师、本公司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同时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志明先生: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绍兴酿酒总厂机黄车间副主任、绍兴市酿酒总公司瓶酒车间主任、绍兴市酿酒总公司生技科科长,本公司生产制造部部长、本公司沈永和酒厂厂长、书记、本公司副总经理。同时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娟英女士:196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宁波师范学校教师,历任绍兴市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经理、董事会秘书、本公司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同时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已顺利完成换届,现由第四届董事会聘任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董事长傅建伟先生提名胡周祥先生担任总经理、周娟英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总经理胡周祥先生提名董勇久先生、许为民先生、胡志明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许为民先生担任总会计师,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4、根据董事会提供的被提名人简历,被提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意见,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聘请胡周祥先生为总经理,聘请周娟英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请董勇久先生、许为民先生、胡志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请许为民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光鳌、王志强、朱良标、金志霄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