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5年3月25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二○○五年四月六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孙永根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交易均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200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是公司正常运作所必需的。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十四条(原监事会议事规则)本条例自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现改为:第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司监事会拟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并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
    此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对公司2004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3、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所做的各项工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维护了股东的长远利益。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6、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五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