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18日上午9:00在绍兴国际大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126,433,4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傅建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126,433,4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126,433,4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126,433,4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253,087.0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5,425,308.70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5,425,308.70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16,237,536.54元,本年度实际可分配利润159,640,006.14元。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和回报公司全体股东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按每10股派2元现金(含税)的方案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提取应分配的普通股股利46,560,000元,尚余未分配利润113,080,006.14元转入下年度分配。
    同意:126,426,5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不同意: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
    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间将另行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同意:126,433,4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集团公司等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103,495股,占出席会议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此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未参加此项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26,433,4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纲要》、《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126,433,4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成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战略决策四个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126,433,4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126,433,4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章晓洪律师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符合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表决程序、通过的决议等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