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二○○四年四月十二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孙永根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对公司2003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3、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所做的各项工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维护了股东的长远利益。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6、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无损害公司利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