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孙永根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对公司2002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3、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所做的各项工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维护了股东的长远利益。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6、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无损害公司利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届监事会已满三年,需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因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尚在酝酿之中,与本议案有关的内容,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另行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