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全体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邱仁甫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二○○二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控股子公司绍兴旭昌科技企业有限公司出资比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原决定对控股子公司绍兴旭昌科技企业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增资207万美元(详见2002年1月17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目前因绍兴旭昌科技企业有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公司决定将其中35万美元的出资额转让给绍兴市热电有限公司,实际出资172万美元。出资额调整后本公司在绍兴旭昌科技企业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6%,仍为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