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5月15日上午9: 00在本公司外宾接待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18人,代表股份126, 591,1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 由董事长邱仁甫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01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126,591,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 股; 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01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126,591,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 股; 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126,591,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 股; 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6,561,471.76 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6,656,147.18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6, 656,147.18元,实际可分配利润53,249,177.40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03, 146 ,892.49元,本年度实际可分配利润156,396,069.89元。董事会决定按每10股派2 元 现金(含税)的方案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提取应分配的普通股股利46,560,000.00 元,尚余未分配利润109,836,069.89元转入下年度分配。
    同意:126,591,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 股; 弃权0股。
    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间将另行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增补王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26,591,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 股; 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0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同意:126,591,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 股; 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26,591,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 股; 弃权0股。
    (公司章程修正案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纲要》的议案;
    同意:126,591,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 股; 弃权0股。
    (《公司治理纲要》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议 案。
    《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同意:126,591,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独立董事制度》同意:126,591,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不同意:0股;弃权0股。
    (《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制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章晓洪律师出席, 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 符合本《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表决程序、 通过的决议等均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