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1年7月16 日 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 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二○○一年中期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定。
    依据财政部财会〖2001〗17号文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对会计政策变更决定如 下:
    1、公司原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自2001年1月1日起, 执行《企业 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公司对以下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采用追溯调整法:
    (1)委托贷款原期末不计提减值准备, 现按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低于 委托贷款本金的差额,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2)固定资产原期末不计提减值准备, 现改按期末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 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在建工程原期末不计提减值准备, 现改按期末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 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4)无形资产原期末不计提减值准备, 现改按单项无形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 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公司发生的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改按现行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6)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计入损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