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于1997年5月1日至5月4日休市,原1997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 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行公 告》上原定“申购结束后第四个交易日(1997年5月2日)对未中签的认股款项予以 解冻,并向各交易网点返回多余申购款,将中签的认购款项在扣除发行手续费后由上 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划入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帐户。”现改为“申购结束后第 四个交易日(1997年5月5日)对未中签的认购款项予以解冻, 并向各交易网点返回多 余申购款, 将中签的认购款项在扣除发行手续费后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划入主 承销商指定的银行帐户。”
    
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