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天会审〖2001〗第67号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00年12月31 日)的投入情况 进行了专项审核。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我们的责任是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出具专项报告。 本专项 报告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 要求出具的。所发表的专项审核意见是我们在进行审慎调查, 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 序的基础上,根据审核过程中所取得材料作出的职业判断。
    经审核,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入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1999年8月18日至8月3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 62 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承销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系统以1998年末总股本 18,000万股为基数按10: 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每股面值1元,配售价为每股8.00元,共计可配售股份5,400万股,实际配售2,600万股。 公司唯一法人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公司声明放弃配股权2,800万股,认购可配股 份中的710万股,其中以现金1,176.55万元认购147万股,以下属的玻璃瓶厂 1999年3 月31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4,503.45万元认购563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以现金认购1, 890万股。上述现金配股款于1999年9月1日完成缴款。截至1999年9月1日,实际募集 配股款162,965,500.00元,按承销协议及有关规定扣除承销手续费、 上网手续费和 其他发行费用等4,300,790.53元,实际取得募股资金净额158,664,709.47元,业经浙 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确认并出具浙天会验〖1999〗第85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按实际投资项目分别列示如下(单位: 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入时间1.建立扩大绍兴黄酒 3,500.00 3,523.39 1999-2000年
市场营销网络项目
2.年产2万吨瓶酒罐装 2,950.00 2,912.73 1999-2000年
线技改项目
3.果酒及味淋酒生产线 2,900.00 2,770.15 1999-2000年
技改项目
4.黄酒酒糟综合开发及 2,810.00 2,751.22 1999-2000年
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5.龙山软件园一期工程 1,800.00 969.90 1999-2000年
6.补充流动资金 1,926.35 1,926.35 1999-2000年
合 计 15,886.35 14,853.74
实际投资项目 完工程度 实际投资比例〖注1〗
1.建立扩大绍兴黄酒 100% 100.67%
市场营销网络项目
2.年产2万吨瓶酒罐装 100% 98.74%
线技改项目
3.果酒及味淋酒生产线 100% 95.52%
技改项目
4.黄酒酒糟综合开发及 100% 97.91%
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5.龙山软件园一期工程 53.88% 〖注2〗
6.补充流动资金 100% 100%
合 计
    〖注1〗:实际投资比例系按照实际出资金额占承诺投资金额的比例计算。
    〖注2〗:根据公司2000年10月31日召开的200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的《关于调整99部分配股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将原投资1, 800. 00 万元“年产 2000吨低聚果糖技改项目”变更为投资建设“龙山软件园”。
    “龙山软件园”项目经绍兴经济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批复总投资额为5, 000 万元,其中一期投资为2,193.73万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截至2000年 12月31日工程 完工进度为53.88%,账面在建工程余额为969.90万元,其中已支付投资资金182.75万 元,对方已开票尚未支付的工程款787.15万元,截至2000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龙山 软件园” 一期项目969.90万元,占承诺投资金额的53.88%。2001年1-2 月已支付工 程款832.99万元(包括上述未支付的工程款787.15万元),截至2001年2月9 日累计 投入“龙山软件园” 一期项目1,015.74万元,占承诺投资金额的56.43%。
    贵公司前次实际募股资金为15,866.47万元,截至2000年12月31日累计已投入项 目或补充流动资金为14,853.74万元,占前次实际募股资金的93.62%。截至本报告日 累计已投入项目或补充流动资金为14,899.58万元,占前次实际募股资金的93.91%。
    (二)经将上述募集资金实际运用情况与涉及贵公司各年报告(包括中期报告) 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的有关内容逐项对照, 发现贵公司各次披露的投资项目与审核 结果存在差异,截至2000年12月31日对照情况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信息披露投资金额 实际使用金额 差 异1.建立扩大绍兴黄酒 3,500.00 3,523.39 23.39
市场营销网络项目
2.年产2万吨瓶酒罐装 2,950.00 2,912.73 -37.27
线技改项目
3.果酒及味淋酒生产线 2,900.00 2,770.15 -129.85
技改项目
4.黄酒酒糟综合开发及 2,810.00 2,751.22 -58.78
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5.龙山软件园一期工程 1,800.00 969.90 -830.10
6.补充流动资金 1,926.35 1,926.35 0.00
合 计 15,886.35 14,853.74 -1,032.61
    (三)经将上述募集资金实际运用情况与此次配股申报材料中董事会《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内容做逐项对照,两者相符。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认为, 董事会有关说明及有关信息披露文件与前次募集资 金实际使用情况基本一致。
    本专项报告仅供发行人为本次配股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 将本专项报告作为发行人申请配股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对本 专项报告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翔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沈维华
    报告日期:200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