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2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8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8日
    ●除息日:2007年6月1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15日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7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2006年度分红派息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分红派息方案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2006年末公司总股本232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1.80元;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法人股东和机构投资者及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2.00元。
    发放年度为2006年度。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8日
    2、除息日:2007年6月11日
    3、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15日
    三、本次红利发放对象
    截止2007年6月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五、咨询联系
    咨询机构: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5-85158435 85166841
    传真:0575-85166884
    联系人:周娟英 金勤芳
    六、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