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五矿龙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2月11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9人,共代表股数304,160,7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72%,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经逐项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以特别决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同意:304,160,7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数的100%;
    二、以普通决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人员结构的有关议案》
    同意:304,160,7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数的100%;
    三、以普通决议通过《关于同意黄天文先生等10名董事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一)同意黄天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同意:304,160,7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数的100%;
    (二)同意俞晓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同意:304,160,7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数的100%;
    (三)同意高福来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同意:304,160,7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数的100%;
    (四)同意朱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同意:304,160,7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数的100%;
    (五)同意刘道经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同意:304,160,7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数的100%;
    (六)同意徐思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同意:304,160,7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数的100%;
    (七)同意冯贵权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同意:304,160,7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数的100%;
    (八)同意刘志泷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同意:304,160,7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数的100%;
    (九)同意何建增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同意:304,160,7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数的100%;
    (十)同意闫嘉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同意:304,160,7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数的100%;
    四、以普通决议通过《关于同意独立董事刘鸿儒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304,160,7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数的100%;
    五、以普通决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同意:304,160,7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数的100%;
    六、以普通决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同意:304,160,7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数的100%;
    七、按累积投票权制度的相关规则,以普通决议投票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张新民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1)参加本项议案投票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为304,160,710股;
    (2)参加本项议案投票表决的股东总票数为304,160,710票;
    (3)参加本项议案投票表决的股东有效表决票数为304,160,710票;
    (4)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新民先生获得有效表决票为304,160,710票。
    张新民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八、按累积投票权制度的相关规则,以普通决议投票表决通过《关于选举沈翎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1)参加本项议案投票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为304,160,710股;
    (2)参加本项议案投票表决的股东总票数为608,321,420票;
    (3)参加本项议案投票表决的股东有效表决票数为608,321,420票;
    (4)董事候选人沈翎女士获得有效表决票为304,160,710票。
    沈翎女士当选为本公司董事。
    九、按累积投票权制度的相关规则,以普通决议投票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宗庆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1)参加本项议案投票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为304,160,710股;
    (2)参加本项议案投票表决的股东总票数为608,321,420票;
    (3)参加本项议案投票表决的股东有效表决票数为608,321,420票;
    (4)董事候选人宗庆生先生获得有效表决票为304,160,710票。
    宗庆生先生当选为本公司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市中博律师事务所李锐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或事项的详细内容及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独立董事张新民先生,董事沈翎女士、宗庆生先生的个人简历见2002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五矿龙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02-029);敬请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特此公告。
    
五矿龙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