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与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总公司”)于2002年10月24日在北京签订了《关于转让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股份之合同书》,并于2002年12月12日在北京签订了《关于转让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股份之补充合同书》,受让五矿总公司持有的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联合”)2.4%的国有法人股权。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获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财政部财企(2002)574号文件批准,相关事项的公告先后刊登在2002年10月26日、2002年12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本公司和五矿总公司已于2002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宁波联合的股权过户手续,上述关联交易已实施完毕;截止2002年12月26日,本公司共计持有宁波联合股份74,590,371股,占宁波联合总股本的24.67%。
    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与五矿总公司签署的《关于转让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股份之合同书》
    2、本公司与五矿总公司签署的《关于转让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股份之补充合同书》
    3、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及会议纪要
    4、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5、北京中博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受让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股权之《法律意见书》
    6、国家财政部财企〖2002〗574号《财政部关于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
    7、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受让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股份登记机构出具的证明
    以上,特此公告。
    
五矿龙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