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3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24元
    ·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24日
    ·除息日:2002年6月2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6月28日
    一、五矿龙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2年5月10 日召 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2年5月11日的《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
    二、分红派息方案
    以2001年12月31日总股本424,088,7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3.00元(含税),共计127,226,613元。
    三、分红派息时间
    1、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24日
    2、除权除息日:2002年6月25日
    3、红利发放日:2002年6月2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2年6月2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30元;
    2、每股现金红利金额:对持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公司将按20% 的税率代扣个人 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24元;对持有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不扣所得税,实际发 放现金红利0.30元;对国家股和法人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30元;
    3、发放年度:2001年度;
    4、 领取办法:持有流通股的股东的现金红利款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 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 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的现金红利金额暂由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当股东办理指定交易并生效后,登记公 司即将该股东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 股东在办理指定交易 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持有非流通股的国家股和法人股的现金红利 由公司直接发放。
    六、咨询部门:公司办公室。
    电话:010-68494208
    010-68494206
    传真:010-6849420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
    邮编:100044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其公告
    以上,特此公告
    
五矿龙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二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