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龙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1年12月26日在本公 司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7人,实到董事10人,授权表决7人。 符合《公司法》和本 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到会全体董事 经审议并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一、同意为本公司合资公司——中国五矿石油器材贸易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北京黄寺支行申请2000万美元信用证免保开证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 为一年。
    中国五矿石油器材贸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与中国石油物资装备(集团)总公司 合资的公司,本公司持有50%的股权, 上述担保已由中国石油物资装备(集团)总 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50%的反担保。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监管办事处京证监发〖2001〗185 号文件的有关 要求,本公司对截止2001年10月31日公司财务报表中公司应收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 款项进行了清理统计,截止2001年10月31日,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五金矿产 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总公司”)关联往来应收款项净余额为人民币48, 125万元。
    经本公司与五矿总公司协商,制订解决本公司与五矿总公司关联往来款项的清 收方案如下:
    (一)在2001年年底前,以现金方式偿还20,000万元,在2002年6月30日前, 以优良资产(或股权)抵偿方式清偿所余全部应收帐款。以资产(或股权)方式抵 偿时,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规范地操作上述事项,包括聘请中介机构对上述抵偿资产(或股权)进行公正地审 计、评估;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的意见,在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时,关联方回避表决。公司届时将对上述事项予以全面、详细的披露,并报有关 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
    (二)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承诺:将严格按本次会议决议所通过的清收方案实施, 规范本公司与五矿总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司的 规范运作和稳定健康地发展。
    以上,特此公告
    
五矿龙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