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998年8月17 日上 午9:30在厦门市厦新酒店一楼会议厅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53人。代表股份70,439 ,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0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1998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经审计,1998年中期公司实现净利润78,703,983.08元,计提10%的法定公积金7, 870,398.31元,5%的公益金3,935,199.15元,可供分配利润66,898,385.62元, 加年 初未分配利润33,933,525.95元,1998年度中期实际可分配利润总计100,831,911.57 元,决定向全体股东派送红股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形式进行分配。即:
    以1997年末总股本11000万股为基数进行股利分配,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送5 股红股(以每股面值一元计算);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其余未分配利润转入 下一年度。
    同意:70,439,67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二、1998年度配股预案:
    1、配股基数和比例:
    按1997年末股本总额11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 若全体股东均足额认购 本次配股,配股总额为3300万股,其中法人股股东可配2100万股, 社会流通股股东可 配1200万股。根据法人股东的通报,全体发起人法人股拟全部放弃本次配股权。
    同意:70,439,67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2、配股价格:
    配股价格确定为每股19元人民币。
    同意:70,439,67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3、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将用于下列项目:
    ①用于投入国家重点扶持的DVD(MPEGⅡ)光盘类产品生产制造技术项目;
    ②用于与国外专业公司合作开发生产家庭影院系列产品生产制造技术项目;
    ③用于数字式无绳电话的开发、生产制造技术项目;
    同意:70,439,67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4、本次配股法人股东放弃配股权,亦不向发起人之外的法人转让配股权。
    同意:70,439,67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5、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
    自199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配股预案后12个月内有效。
    同意:70,439,67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6、提请199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具体 办理本次配股的所有事宜。
    以上预案审议表决通过后,具体方案将按中国证监会关于1998 年上市公司申请 配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报厦门市证监会出具意见, 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审核批准后实施。
    同意:70,439,67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三、董事成员变更议案:
    因工作变动及退休原因,同意免去杨汉彬先生、许毅女士董事职务。 根据董事 会提名,选举苏端先生、王文林先生为董事(新任董事成员简介已于7月17 日有关公 告中披露)。
    同意:70,439,67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厦门厦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