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3年3月24日在厦新电子办公楼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对于公司经营班子2002年扭亏为盈的出色工作给与充分肯定。
    二、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同意2003年度公司技术开发费提取由2002年度的按销售总额的3%提取提高到6%。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该技术开发费提取比例变更有利于确保公司积极消化潜在技术使用费支出,提高抗风险能力。
    四、同意变更以下两项会计政策:1、模具开发支出的摊销年限由原来的3年变更为根据实际收益年限摊销。2、技术使用费支付的摊销年限由原先的5年变更为根据实际收益年限摊销。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该变更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审议通过了200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厦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三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