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就关联交易事项于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发布了 相关公告。由于电子邮件发送有误,刊登于《中国证券报》第12版的《厦门新汇通 关于厦门厦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存在遗漏,刊登于 《上海证券报》第23版的该独立财务报告是正确的。请投资者以《上海证券报》刊 登的《独立财务报告》为准。因此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厦门厦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