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26-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回传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同意《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