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董事长姜和平先生主持并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8月12日上午9:00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到会股东与股东授权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85,077,915股,占总股本的52.82%,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和平先生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逐项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姜和平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为85,077,915股,其中同意85,077,915股,占到会有效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到会有效股份的0%;弃权0股,占到会有效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宗伟民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为85,077,915股,其中同意85,077,915股,占到会有效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到会有效股份的0%;弃权0股,占到会有效股份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西省华邦律师事务所证券执业律师胡海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律师法律意见书;
    2、股东大会决议。
    五、其他事项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02年7月11日《上海证券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及《股东大会资料》。
    
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