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31日,接本公司大股东——江西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江西纸业集 团有限公司因一九九八年兼并江西抚州造纸厂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发生债权债 务转移纠纷,涉及金额人民币215,780,000元。江西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 国有法人股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51,700,000股。
    特此公告
    
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