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6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6月26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及表决,本次董事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