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06年11月26日,公司原大股东江西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纸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36,525,163.29元,同时,公司仍为江纸集团本金267.5万元债务负有担保责任。
    对于公司历史遗留的违规资金占用和担保问题,公司大股东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中集团")极其重视,并自介入重组公司以来一直积极制定解决方案并逐步付诸实施。针对上述公司剩余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江中集团已结合股改制定了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彻底予以清理的方案,并与公司于2006年7月6日签署了《债务重组协议》。上述债务重组方案已经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包含债务重组内容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也已经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2006年12月27日,《债务重组协议》执行完毕。江中集团以其承接江纸集团剩余对公司所负人民币136,525,163.29元债务后形成的对公司的负债,与公司对江中集团的等额负债相抵消。同时,江中集团作为江纸集团267.5万元债务的债权人,免除了公司对江纸集团该笔债务的全部担保责任。
    至此,公司的违规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已全部清理完成。
    特此公告。
    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