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2001年4月10日召开的 200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0年度公司共实现净利润54536474.08元, 分别 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5453647.41元和法定公益金5453647.41元,余额43629179.26 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75048852.87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18678032.13元.
    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00年底总股本161070000股为基数, 向 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00 (含税), 共计分配 16107000 元, 剩余 102571032.13元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方法
    1、股权登记日:2001年5月29日
    2、除息日:2001年5月30日
    3、红利发放日:2001年6月8日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0元
    5、每股税后红利金额:持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 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8元/股;持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不扣所得税, 实际 发放现金红利为0.10元/股;持国有法人股股东实际发放红利为0.10元/股.
    6、发放年度:2000年度.
    7、发放范围:截止2001年5月29日下午3: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上 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8、红利领取方法
    (1)国有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 )持有流通股的社会公众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在红利发放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应得现金红利金额通过资金 清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红利. 对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 经登记公司确认后,登记公司即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 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三、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董家窑112号
    联系电话:(0791)8632392(传真)
    
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