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2月9日上午9:00在高新区火炬大道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万素娟指定的董事董全臣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81,313,90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0.48%,无流通股股东参加表决,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股东审议并对所列议案采用记名方式逐项表决,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债务人变更协议书》及《债务及或有债务确认书》
    有效表决股份为81,313,905股,其中同意81,313,905股,占到会有效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到会有效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到会有效股份的0 %。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胡海若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