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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ST江纸 项目:公司公告

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恢复上市公告
2004-12-16 打印

    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A股股票恢复上市交易后至本公司披露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以下简称“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历年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本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址为:http://www.sse.com.cn

    一、绪言

    本公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关于执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补充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本公司此次A股股票恢复上市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4]175号《关于同意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通知》,本公司A股股票获准于2004年12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交易并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二、有关机构

    1、本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中文名称: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名称:JIANGXI PAPER INDUSTRY CO.,LTD

    英文名称缩写:JPINC

    法定代表人:万素娟

    董事会秘书:钱志峰

    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董家窑112号

    联系电话:(0791)8624842

    传真:(0791)8624842

    邮政编码:330006

    电子信箱:jxpaper@china.com

    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

    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2、恢复上市推荐人: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联系人:吕文、艾可仁

    联系电话:(021)68419797-851

    传真:(021)68816999

    3、会计师事务所: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靖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中水大厦390室

    经办注册会计师:舒佳敏、龚勤红

    联系电话:(0791)6692041

    传真:(0791)6692024

    4、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吕红兵

    联系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31层

    经办律师:陈毅敏、方杰

    联系电话:(021)52341668-8019

    传真:(021)52341670

    5、股份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恢复上市时间及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

    经本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本公司A股股票自2004年12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交易并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股票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以后每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涨跌幅限制为5%。

    本公司此次恢复上市交易的股票种类为A股股票;股票简称为“*ST江纸”;证券代码为:“600053”。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于2004年12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4]175号《关于同意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主要内容为:

    “你公司向我所报送的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我所对你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进行了审核,决定同意你公司被暂停上市的7605万股可流通股份在我所恢复上市流通。若你公司2004年度报告出现亏损,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通知》要求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股票恢复上市的有关准备工作和信息披露工作,并希望本公司吸取暂停上市的教训,规范运作,科学管理,切实提高持续经营能力。

    五、本公司董事会关于A股股票恢复上市措施的具体情况说明

    本公司A股股票于1997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因2001、2002、2003年连续亏损,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4年4月30日对公司作出了《关于对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上证上字[2004]56号)。根据该决定,公司股票自2004年5月19日起被暂停上市。

    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一方面,加大清欠力度,对原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清欠取得重大进展,使公司的财务状况得以改善;另一方面,调整经营管理班子,狠抓内部管理,使新闻纸主营业务恢复到正常水平。公司2004年半年度业绩实现了扭亏为盈,从而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了投资者权益。

    (一)主要措施

    1、收回原大股东大额欠款。为有效解决原大股东江纸集团占用公司巨额资金这一困扰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大问题,加大了占用资金的清欠力度,到2004年8月末,江纸集团对本公司的欠款额大幅下降,由2004年初的9.9亿元下降到2004年8月末的2.8亿元,公司财务状况得到有效改善。

    2、归还银行借款,降低有息债务。在政府有关部门和债权银行的支持下,本公司在用现金归还4.5亿元贷款的同时与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阳明路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赣江支行于2004年6月23日签订了《资产抵债协议》,该协议于2004年8月24日已履行完毕,清偿银行借款本息8.3亿元,公司的财务费用和有息债务显著降低。

    3、调整经营管理班子,稳定主业经营。为扭转公司在一段时间内出现的管理松懈、运营低效的不利局面,公司董事会及时调整经营管理班子。新的经营管理层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狠抓内部管理,理顺管理流程;实行预算管理,落实经济责任制考核;健全采购管理和财务控制;引进技术人才,提高全员素质,企业信心和运转效率得以恢复。同时,抓住国内新闻纸逐步走出低谷的有利时机,于2004年8月初恢复生产,采取稳健的经营策略,保持销、供、产衔接,扭转了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的局面。从2004年9月份开始,公司主营业务已实现盈利。

    (二)2004年半年度经营业绩

    根据中磊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出具的关于2004年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磊审字[2004]2054号),公司2004年半年度已实现盈利,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04年1-6月
    净利润(元)                          20,696,405.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67,542,317.42
    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1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47,276.15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4.955
    财务指标                            2004年6月30日
    每股净资产(元/股)                           -2.59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3.81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417,662,636.39
    流动资产(元)                       427,009,596.87
    流动负债(元)                     1,071,435,290.19
    总资产(元)                         656,450,283.30

    (三)关于恢复上市的条件说明

    本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对外披露了2004年半年度报告(刊载于2004年8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根据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说明段的审计报告,公司2004年半年度已实现盈利。

    根据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经符合提出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条件。

    2004年9月6日本公司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股票恢复上市申请。2004年9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4]131号文,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受理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

    2004年12月14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4]175号《关于同意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通知》,本公司股票获准于200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并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六、恢复上市推荐人意见

    以下恢复上市推荐人意见摘自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推荐书》:

    “……经核查,华泰证券认为本公司的恢复上市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恢复上市条件。华泰证券同意推荐本公司恢复上市,并愿意担任本次恢复上市的上市推荐人。”

    七、法律意见

    以下意见摘自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恢复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的主体资格合法,本次申请股票恢复上市的实质条件具备,不存在影响贵公司本次申请股票恢复上市的重大问题,贵公司的本次申请股票恢复上市在形式和实质条件上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规则》、《实施办法》和《通知》的规定。”

    八、本公司存在的主要风险因素分析及对策

    (一)财务风险

    截至200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亏损99,524.79万元,净资产为-41,766.26万元,公司存在较大的财务风险。由于2004年6?8月份在收回原大股东欠款和债务重组取得重大进展,到2004年9月30日累计亏损已降至26,976.52万元,公司净资产数值已经有大幅回升。江中集团重组后,继续开展有效的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公司净资产还能进一步回升,将逐步化解现有财务风险。

    (二)逾期借款风险

    截至2004年9月末公司短期借款1.55亿元,其中逾期借款8,980万元。重组方江中集团承诺将代本公司归还上述借款。届时,公司短期借款风险将予以化解。

    (三)或有负债风险

    截止到2004年9月末公司逾期对外担保余额6,397.5万元。对此,公司已计提对外担保损失6,147.5万元,可避免逾期担保对未来正常经营造成的影响。

    (四)诉讼风险

    公司面临多项合同纠纷诉讼,其中部分司法判决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对此,公司将大力开展与债权人的协商,化解矛盾,避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五)主营业务持续经营与发展问题

    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属传统产业,现阶段国内新闻纸行业有所复苏,但仍然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经营效益受产品售价和原材料价格变动因素的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行业风险。为此,重组方江中集团已拟定与本公司的资产重组计划(草案),拟将其持有的从事保健食品(现主要为“杞浓”系列枸杞保健酒)生产、销售业务置入本公司,从而使本公司获得新的保健食品经营业务,以提高本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以化解现有的主营业务风险。具体的资产重组计划(草案)详见2004年12月9日《上海证券报》第C7版。

    目前,江中集团协议受让南昌好又多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451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28%),已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但还需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无异议审核。

    九、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本公司2004年度出现亏损,按照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关于执行〈亏损上市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特此公告。

    

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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