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4年6月15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罗文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抵债的提案》,以本公司的固定资产(帐面值)12,510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7,754万元,机器设备3,380万元,工程物资1,376万元,其他应收款71,731万元,抵债资产总额84,241万元,抵给工商银行南昌市阳明路支行和工商银行南昌市赣江支行,抵偿本公司贷款本息84,241万元。公司与债权银行已签订“以资抵债意向书”,待工商银行总行批准。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以资抵债提案递交公司董事会审核,并提交本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四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