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股东大会(1997年度股东年会)于1998年4月28 日 上午在公司小礼堂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1人,代表股份6008.88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57.2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和举手 逐项表决,大会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批准《199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600888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 的100%);
    二、批准《199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60088800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 的100%);
    三、批准《1997年度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600888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 决以的100%)
    四、批准《199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600888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
    五、批准《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60088800股同意,占会议表决权的100%)
    本公司1997年度实现净利润37831503.85元, 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有关股利分 配政策(本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目前实现的净利润归发起人所有)的原则,扣除归发起 人的净利润6397272.50元(1997年一季度),1997年4-12月实现净利润31434231 .35元,分别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3143423.13元和法定公益金3143423.13元, 199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147385.09元,按公司总股本10500万股计算,向 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2股的比例派送红股,结余4147385.09元,留作下年度分配。
    六、批准《199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60088800股同意, 占出席会 议表决权的100%)
    截止1997年底,公司资本公积金共计22798万元,决定以其中1050万元, 按公 司总股本105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股。
    七、 同意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修正案)》 (600888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八、批准《董事会关于聘请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南昌会计师事务所 为本公司审计机构(600888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九、同意《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600888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
    本次股东大会有关股东大会到会人数、参会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授权委托书, 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会议记录、会议程序等事项经江西省律师事务所胡海若、 方世扬律师见证,均合法有效。
    
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