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共有八名董事,其中柴强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参与表决,其他七名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授信1.5亿元提供担保的提案。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拟以天都城香榭花园天月苑约134亩及天泉苑约159亩土地作为抵押,同时由本公司为其担保向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分行余杭支行申请1.5亿元的授信。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金额为1.5亿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4亿元。
    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90%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主要开发杭州天都城项目。至2004年3月31日止,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资产总计930,755,556.34元,负债总计792,553,072.04元,其中预收账款402,004,945.82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由于房地产行业特殊的收入确认原则,天都公司预售商品房的4亿多元收入作为预收账款,待交房以后才能结转销售收入,故天都公司目前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只是会计计量口径的特殊性所致,并不会实际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