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4月10日在杭州华侨饭店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经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对2002年度审计报告解释性说明段事项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的说明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该事项是公司主业转型后出现的现象。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