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决定于1997年6月23日上午在浙江省东阳市三建大厦(昊宁西路21号) 召 开1996年(第五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批准董事会1996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监事会1996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199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199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4)审议批准公司1996年度分红方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5)审议确定项目投资原则的议案;
    (6)审议公司章程修改事项;
    (7)审议其他事项。
    2、出席会议对象:
    (1)凡是在1997年6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均可参加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会议登记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1997年6月19日至6月20日持股东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凭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登 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地点:浙江省东阳市三建大厦办公室
    邮编:322100
    联系电话:0579-6633706
    传真:0579-6633886
    联系人:沈鸣春 张浙江
    4、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浙江广厦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