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公司字〖2001〗75号文核准。公司已于2001年7月27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公司2001年度配股说明书。为了方 便广大投资者,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10.12元。
    2、配售对象:2001年8月6日登记在册的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
    3、配股比例和数量:每10股配售3股,共配售60273492股,其中向社会公众股 股东配售58968000股,向法人股股东配售1305492股。
    4、股权登记日:2001年8月6日。
    5、除权基准日:2001年8月7日。
    6、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1年8月7日开盘起至2001年8月20日下午收盘结束( 期内券商营业日)。
    7、缴款地点及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期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营业网点办理认购缴款手续,填写“广厦配股”(代码:700052) 买入单,每股价格10.12元, 配售数量的限额为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份数乘 以配售比例(0.3)四舍五入后取整。
    (2)法人股股东在认购期间凭有效证件、 持股证明到本公司财务部办理缴款 手续。
    8、投资者如在规定缴款期内未办理缴款手续,其配股权视为自动放弃。 逾期 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配股由 承销团包销。
    详细情况请参阅2001年7月27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浙江广厦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