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日前获悉: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与广西北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保引起其持有本公司的86,424,450股限售流通股被债权人继续冻结及轮候冻结,冻结期限至2008年1月25日。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