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06年12月15日上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