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工作疏忽,公司于2005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05-13号)中:“公司持有南京置业90%的股份”有误,现更正为“公司持有南京置业95%的股份”。 公司就因此对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