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2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05年2月2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共有9名董事,此次会议收到9张表决票,没有委托表决。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侠(简历附后)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提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提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聘任者具备相关的任职资格、经验、学识和能力,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陈侠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陈侠先生,1965年9月出生,金融本科,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如下:
    1983年12月-1985年05月 中国人民银行舟山市普陀区支行 会计
    1985年05月-1990年07月 中国工商银行舟山市普陀区支行 会计、主办会计
    1990年07月-1997年07月 海南南海经济开发公司 财务部经理
    1993年07月-1997年07月 兼舟山特美多旅游食品有限公司 董事、财务部经理
    1997年07月-1999年09月 舟山市金达城市信用社 财务部主任、营业部主任、信贷部主任
    1999年09月-2001年09月 舟山市金达城市信用社 副总经理
    2001年09月-2002年03月 舟山市金达农村信用社 副理事长、副主任
    2002年04月-2005年02月 舟山市金达农村信用社 法人代表、主任。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