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4月22日在宁波开发区戚家山宾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6人,所持(代表)股份217,034,32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1.7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以普通决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217,034,32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2、以普通决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217,034,32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3、以普通决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217,034,32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4、以普通决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股数217,034,32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5、以普通决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股数217,034,32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经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定,本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30,702,081.45元。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以本年度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3,070,208.15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3,070,208.15 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4,561,665.15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24,672,808.97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234,474.12元。本公司本年度以2003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分红派息有关事宜。
    6、以特别决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均为217,034,32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7、以累积投票的办法选举何大元、张元荣、张世梅、王维和、高勇、胡逸群、王承良、张乐鸣、陈一红、徐子健、王爱武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其中,张乐鸣、陈一红、徐子健、王爱武为公司独立董事。
名 单 获得投票权数 何大元 217,034,324 张元荣 217,034,324 张世梅 217,034,324 王维和 217,034,324 高 勇 217,034,324 胡逸群 217,034,324 王承良 217,034,324 张乐鸣 217,034,324 陈一红 217,034,324 徐子健 217,034,324 王爱武 217,034,324 以直接选举的办法选举单亮、任建华、康学敏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名 单 获得票数 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百分数 单 亮 217,034,324 100% 任建华 217,034,324 100% 康学敏 217,034,324 100%
    以上各位董事、监事简历见2004年3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另:根据公司工会[2004]5号文件《关于周建卿、颜明强同志继续担任公司监事的决定》,周建卿、颜明强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8、以普通决议通过关于公司200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04年度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7350万元。
    (同意股数为217,034,32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9、以普通决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的聘期为一年。
    (同意股数为217,034,32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了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叶峰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 公司工会[2004]5号文件《关于周建卿、颜明强同志继续担任公司监事的决定》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周建卿,男,195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宁波市委组织部调研处处长,中国农业信托投资公司浙江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事教育处处长。
    颜明强,男,195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宁波制药厂车间主任,宁波医药采购供应站党总支副书记,宁波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现任宁波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