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子公司宁波联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的报告,该公司于2003年4月30日以99,804,800元的价格通过公开竞标获得了宁波林科所地块的开发使用权,并于当天一次性付清土地款。
    宁波林科所地块位于该公司开发的宁波天一家园住宅小区西北侧,地块总面积31,189平方米。该公司计划于2003年8月开工建设,争取2003年年底预售。
    目前,本公司拥有该公司90%的权益。
    备查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三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