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4月22日在宁波开发区戚家山宾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6人,所持(代表)股份217,034,32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1.7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公司董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217,034,32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2、通过公司监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217,034,32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3、通过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217,034,32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4、通过公司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股数217,034,32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5、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股数217,034,32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经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定,公司2002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43,750,730.04元;实现母公司净利润53,195,315.3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53,195,315.30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5,319,531.53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5,319,531.53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2,556,252.24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12,356,556.73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912,808.97元。公司本年度以2002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分红派息有关事宜。
    6、选举王爱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均为217,034,32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7、通过关于公司200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均为217,034,32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8、通过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的聘期为一年。
    (同意股数为217,034,32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了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陈农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