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3月11日在戚家山宾馆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讨论通过如下事项:
    一、讨论通过了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监事会认为:
    (一)、本年度公司依法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并按有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董事、总裁经营班子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本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0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02年度的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状况。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不表示异议。
    (三)、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亚太公司GMP改造工程,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项目一致。
    (四)、公司在对宁波联合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出售银河大厦房产等过程中,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