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届九次董事会议于1997年4月27、28 日在宁波开 发区东海路1号联合大厦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经营工作报告;
    三、公司199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199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1996年实现税后利润95094354.11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股利分配政策, 经本次董事会研究决定分配预案为: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计9509435.41元,提 取10%公益金,计9509435.41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64105264.31元,并扣 除子公司已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7430 55.05元,公益金871527.53元,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137566165.02元,拟向全体股东(包括股票上市后新增加的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4股,剩余65566165.02 元未分配 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上述方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五、公司1996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向下届董事会推荐董事会候选人议案;
    七、聘任陈建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八、召开1996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