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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项目:财务附注

`或有事项
    联通国脉为上海市电信公司(前“上海市邮电管理局”,联通国脉的非控股股东)
约2,348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94 亿元)的借款提供了担保。这些借款主要用于上海
邮电通信工程建设。于2002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均未到期。

`合并会计报表差异变动说明
    鉴于公司间接通过联通BVI 公司及联通红筹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新世纪BVI 公司全
部股权的交易完成日,是2002年12月31日,并于当日取得其控制权,根据中国财政部印
发《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问题解答》的通知(
1998年12月28日,财会字[1998]66 号),公司确定此收购股权购买日为2002年12月31
日。故在集团2002年度的合并会计报表中,并不包括新世纪BVI 公司及其子公司联通新
世纪的经营业绩,仅反映其于200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而将其资产负债表纳入合并范
围。
    会计报表数据变动幅度达30%(含30%)以上,占公司报表日资产总额5%(含5%)或
报告期利润总额10%(含10%)以上的项目分析。差异变动分析是同时考虑上述合并联通
新世纪净资产及除合并因素影响外公司报表年度间的增减影响。以下分析不作为会计报
表的一部分:
    资产负债项目
                                             2002年12月31日
                                             其中:联通新世纪
                   附注              合并          转入
货币资金         (1)、(2)    19,291,387,964    1,107,312,544
应收利息        (1)、(19)        37,779,988                -
应收账款         (1)、(3)     5,378,373,783    1,234,649,467
其他应收款            (1)     2,512,698,390      969,977,467
存货             (1)、(4)     3,229,903,489    1,201,310,341
待摊费用         (1)、(4)       665,850,985      328,733,603
长期股权投资     (1)、(5)     1,932,404,632                -
固定资产原值     (1)、(6)   120,694,472,176   24,415,902,695
累计折旧         (1)、(6)   (33,785,096,573)  (5,116,590,358)
在建工程         (1)、(6)    15,972,645,693    3,285,458,011
无形资产              (1)       564,707,940      106,074,285
长期待摊费用     (1)、(4)     8,319,767,527    2,024,738,032
短期借款         (1)、(7)     9,870,627,000    1,087,127,000
应付票据         (1)、(8)     4,135,846,207    1,553,894,934
应付账款         (1)、(8)    14,374,303,988    3,562,881,580
预收账款         (1)、(4)     6,247,899,393    1,496,227,622
应付工资              (1)       612,472,773      144,069,974
                              2001年   差异变动金额及幅度
                             12月31日        增加(减少)      %
货币资金                 43,338,953,394   (24,047,565,430)  (55%)
应收利息                    167,003,832      (129,223,844)  (77%)
应收账款                  2,800,290,365     2,578,083,418    92%
其他应收款                1,524,302,893       988,395,497    65%
存货                        754,839,862     2,475,063,627   328%
待摊费用                    102,841,741       563,009,244   547%
长期股权投资                114,338,905     1,818,065,727  1590%
固定资产原值             76,246,008,962    44,448,463,214    58%
累计折旧                (18,608,940,897)  (15,176,155,676)   82%
在建工程                 13,620,236,548     2,352,409,145    17%
无形资产                    365,151,197       199,556,743    55%
长期待摊费用              2,506,139,264     5,813,628,263   232%
短期借款                  7,089,000,000     2,781,627,000    39%
应付票据                  1,532,966,633     2,602,879,574   170%
应付账款                 12,753,935,485     1,620,368,503    13%
预收账款                  2,769,694,551     3,478,204,842   126%
应付工资                    365,093,950       247,378,823    68%
                                         2002年12月31日
                                         其中:联通新世纪      2001年
                 附注            合并         转入           12月31日
应付福利费   (1)、(9)       9,591,352       6,451,981      89,897,312
应付股利    (1)、(10)   1,253,368,753               -      40,350,253
其他应交款        (1)      18,319,706       5,798,234      12,395,945
其他应付款        (1)   3,702,044,129   1,743,517,519   2,458,323,605
预提费用          (1)     215,405,112      93,509,260     159,019,945
长期借款     (1)、(2)  37,686,161,016  15,465,330,375  36,336,767,821
股本        (1)、(11)  19,696,596,395               -  14,696,596,395
资本公积    (1)、(12)  14,207,747,478   1,926,479,312   7,924,332,706
盈余公积    (1)、(13)     380,927,964      76,801,619      88,750,019
未分配利润  (1)、(14)   2,435,888,250     435,209,172   1,549,868,161
                     差异变动金额及幅度
                     增加(减少)      %
应付福利费          (80,305,960)  (89%)
应付股利          1,213,018,500  3006%
其他应交款            5,923,761    48%
其他应付款        1,243,720,524    51%
预提费用             56,385,167    35%
长期借款          1,349,393,195     4%
股本              5,000,000,000    34%
资本公积          6,283,414,772    79%
盈余公积            292,177,945   329%
未分配利润          886,020,089    57%
    损益表项目
                                       2002年度          2001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 (3)    39,477,608,242    29,027,806,604
主营业务成本         (1)、(15)   (21,070,057,663)  (15,497,670,795)
其他业务利润(减:亏
损)                  (1)、(16)         7,095,229      (104,829,357)
营业费用             (1)、(17)    (5,997,020,240)   (3,612,890,127)
管理费用             (1)、(18)    (3,593,362,814)   (2,806,098,594)
财务费用(减:收入)   (1)、(19)    (1,441,877,519)     (273,407,354)
投资收益             (1)、(20)        24,079,528        13,313,980
营业外收入           (1)、(21)        60,209,906        39,264,608
营业外支出           (1)、(22)      (130,324,909)     (783,795,269)
                                   差异变动金额及幅度
                                   增加(减少)       %
主营业务收入                    10,449,801,638     36%
主营业务成本                    (5,572,386,868)    36%
其他业务利润(减:亏
损)                                111,924,586   (107%)
营业费用                        (2,384,130,113)    66%
管理费用                          (787,264,220)    28%
财务费用(减:收入)              (1,168,470,165)   427%
投资收益                            10,765,548     81%
营业外收入                          20,945,298     53%
营业外支出                         653,470,360    (83%)
    (1) 资产负债表有关科目的变动幅度较大主要由于公司间接通过联通BVI 公司及联
通红筹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新世纪BVI 公司全部股权而将其资产负债表纳入合并范围所
致。除因上述收购造成的影响外,公司会计报表差异变动的其他主要原因列示如下。
    (2) 货币资金和长期银行借款减少主要由于2002年公司将联通红筹公司首次境外上
市募集资金调回国内用于网络建设和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四、合并会计报表差异变动说明(续)
    (3) 应收账款及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于公司用户规模和通信使用总量的大幅上升所
致。
    (4) 存货、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和预收账款的增加主要由于CDMA业务的开展和
快速发展导致CDMA手机存货、出租CDMA手机成本的大幅增加及CDMA预存话费的迅速增长
所致。
    (5) 长期股权投资增加主要由于公司收购联通BVI 公司所致。
    (6) 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和在建工程的变动主要由于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致使
资产规模持续扩大所致。
    (7) 短期借款增加主要由于公司增加流动资金借款所致。
    (8)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计合计减少约12 亿元,主要由于应付工程设备款减少
所致。
    (9) 应付福利费减少主要由于公司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有关规定,2002年度发生的福
利费用首先冲减应付福利费期初余额然后再据实列支所致。
    (10) 应付股利增加主要由于董事会提议分派的应付人民币普通股股利的增加所致
。
    (11) 股本增加是由于公司2002年9月发行50 亿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所致。
    (12) 资本公积增加主要由于上述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溢价所致。
    (13) 盈余公积增加主要由于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及法定公益金所致。
    (14) 未分配利润增加主要由于本年度净利润增加所致。
    (15) 主营业务成本增加主要由于资产规模的扩大而导致的折旧费用增加和向联通
集团租赁CDMA网络的网络租赁费增加所致。
    (16) 其他业务利润增加主要由于公司为启动CDMA市场涉足CDMA手机销售领域和200
2年手机识别卡价格下降所致。
    (17) 营业费用增加主要由于各类业务用户数量持续增长,支付给经销商代理佣金
以及CDMA业务的市场开拓费用增加所致。
    (18) 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坏帐损失随收入增长而增加所致。
    19) 应收利息减少和财务费用增加主要由于利息收入减少所致。原因在于公司2002
年将联通红筹公司首次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国内用于网络建设和归还银行借款而导致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下降。
    (20) 投资收益增加主要由于公司之子公司转让投资股权所致。
    (21) 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由于本年度罚款收入及违约金增加所致。
    (22) 营业外支出减少主要由于2001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而本
年根据评估结果并未额外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审字(2003)第1024 号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和贵集团(包括贵公司及合并子公司)2002 年12 月
31 日的母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02 年度的母公司及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及合并利
润分配表和母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
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和贵集团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贵公司和贵集团会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
《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和贵集团2002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200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
一贯性原则。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会计师周忠惠
    2003 年4 月1 日注册会计师李丹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关联方关系
    (a)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资料如下: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      经济性质
联通集团         北京  电信业务  最终控股母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联通BVI公司  (英属)维  投资控股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尔京群岛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通集团        杨贤足
联通BVI公司     杨贤足
    公司其他通过联通BVI 公司控制的关联公司资料(详见附注五)。
    (b)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如下:
企业名称     货币单位    2002年1月1日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联通集团       人民币  15,876,037,795           -           -
联通BVI公司    人民币         413,316           -           -
企业名称           2002年12月31日
联通集团           15,876,037,795
联通BVI公司               413,316
    本公司其他通过联通BVI 公司控制的关联公司资料(详见附注五)。该等关联公司
的注册资本于2002年度内没有发生变化。
    (c)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权益及其变化如下:
企业名称       2002年1月1日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2002年12月31日
联通集团     14,693,996,395           -           -  14,693,996,395
联通BVI公司         210,791      94,382           -         305,173
    (d) 不存在控制关系但有交易往来的关联公司的名称及与本公司的关系如下:
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之一,持股0.0033%
北京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之一,持股0.0033%
联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之一,持股0.0033%
联通国际通信有限公司                             联通集团全资子公司
联通国际通信(香港)有限公司                       联通集团全资子公司
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联通集团全资子公司
联通新时讯通信有限公司(“联通新时讯”)              联通集团控股95%
    2、关联方交易
项目                               附注       2002年度       2001年度
(a)与联通集团的交易:
网间结算及漫游收入              (1),(3)    599,420,381    352,135,074
网间结算及漫游支出              (2),(3)    119,446,663    198,634,886
物业出租收入                        (4)      3,433,612              -
物业、设备和设施的租赁费支出        (4)     21,250,878     21,256,827
出租传输线路容量租赁收入            (5)    290,229,434    110,444,020
通信产品销售代理收入                (6)              -     14,559,692
销售CDMA移动电话手机收入            (7)     87,814,581              -
国际出入口局服务费用支出            (8)     15,625,537              -
(b)与联通集团子公司的交易:
网间结算及漫游收入            (10),(12)  1,079,216,871    523,169,448
网间结算及漫游支出            (11),(12)    211,732,582    100,192,900
出租传输线路容量租赁收入           (13)    276,289,416    105,668,819
销售CDMA移动电话手机收入           (14)    400,035,152              -
卫星通信传输频道租赁费支出         (15)     35,153,111     61,778,240
购买各种电话卡支出                 (16)    877,220,865  1,255,533,365
CDMA网络租赁费支出                 (17)    891,897,067              -
销售代理电信卡佣金支出             (18)     18,496,592      2,616,000
传输线路租金支出                   (19)              -     16,882,000
通信设备代理支出                   (20)     13,992,273    124,450,954
租赁办公用房支出                   (21)      7,598,286     10,131,048
出售通信设备收入                   (22)     16,088,322              -
    附注:
    (1) 网间结算收入指本集团移动电话业务、长途、数据及互联网业务与联通集团余
下的移动电话业务的网络之间进行通信而从联通集团收取或应收的金额(即扣减营业税
后的净收入)。漫游收入指联通集团余下的移动电话业务的用户或与联通集团签订漫游
协议的国际运营商的用户因使用本集团的网络而产生的收入。
    (2) 网间结算支出指本集团移动电话业务、长途、数据及互联网业务与联通集团余
下的移动电话业务以及市话业务的网络之间进行通信,而支付或应付给联通集团的金额
。漫游支出指本集团用户因使用联通集团余下的移动电话业务的网络,或使用与联通集
团签订漫游协议的国际运营商的网络而需支付的费用。
    (3) 本集团与联通集团之间的网间结算是按照信息产业部制订的相关标准,以及相
关公司因提供此项通信服务而产生的成本,并按联通集团制定的内部结算协议来结算。
漫游费根据提供此项服务产生的内部成本来结算。
    (4) 根据本集团与联通集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自2002年10月1日至2003年1
2月31日,本集团向联通集团出租办公用房,月租金为116 元/平方米(含管理费),并
规定如遇国家有关政策调整,该租金标准可作相应调整。同时,根据本集团与联通集团
签订的服务协议,本集团因使用联通集团的物业、设备及设施需按该等资产的折旧成本
计算并缴付租金予联通集团。
    (5) 本集团向联通集团经营的移动电话业务按协议出租长途传输线路容量。该出租
传输线路容量租赁收入按照信息产业部的指导收费率扣除不超过10%协定折扣计算。
    (6) 2001年4月前,国信寻呼为联通集团(包括联通新世纪于8 省1 市的移动电话
业务)移动电话业务代理销售通信产品(如SIM 卡和预付卡等)。作为回报,国信寻呼
以联通集团制定的固定价格向联通集团收取代理费,该固定价格接近于向每个省当地其
他代理商所收取的价格。此项业务已于2001年4月份中止。
    (7) 根据于2002年5月10日由本集团的子公司联通国脉与联通集团签订的CDMA移动
电话采购协议,联通国脉向联通集团(包括联通新世纪于8 省1 市的移动电话业务)出
售CDMA移动电话手机,售卖价是按公平交易原则协定,并不会低于联通国脉向独立第三
方出售此等CDMA手机的售价。
    (8) 本集团因使用联通集团的国际出入口局提供的国际接入服务而向联通集团支付
使用费,该项费用是依据联通集团经营和维护国际出入口局设施的成本计算,包括折旧
费和10%的边际利润。
    (9) 联通集团为联通英文商标(“Unicom”)的注册持有人,商标上带有联通标识
,均已在中国国家商标局登记。根据联通集团分别和本公司与联通运营公司之间订立的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公司和联通运营公司被允许在5年内以免交商标使用费的方
式来使用该商标。该等条款可根据本公司和联通运营公司的要求延期。
    (10) 网间结算收入指本集团移动电话业务、长途、数据及互联网业务与联通新世
纪的移动电话业务的网络之间进行通信而从联通新世纪收取或应收的金额(即扣减营业
税后的净收入)。漫游收入指联通新世纪移动电话业务的用户因使用本集团的网络而产
生的收入。
    (11) 网间结算支出指本集团移动电话业务、长途、数据及互联网业务与联通新世
纪的移动电话业务的网络之间进行通信而支付或应付给联通新世纪的金额。漫游支出指
本集团移动电话业务用户因使用联通新世纪的网络而需支付的费用。
    (12) 联通新世纪与联通集团之间的网间结算是按照信息产业部制订的相关标准以
及相关公司因提供此项通信服务而产生的成本并按联通集团制定的内部结算协议来结算
。漫游费根据提供此项服务产生的内部成本来结算。
    (13) 本集团向联通新世纪经营的移动电话业务按协议出租长途传输线路容量。该
出租传输线路容量租赁收入按照信息产业部的指导收费率扣除不超过10%协定折扣计算
。
    (14) 根据于2002年5月10日由本集团的子公司联通国脉与联通集团签订的CDMA移动
电话采购协议,联通国脉向联通集团(包括联通新世纪于8 省1 市的移动电话业务)出
售CDMA移动电话手机,售卖价是按公平交易原则协定,并不会低于联通国脉向独立第三
方出售此等CDMA手机的售价。
    (15) 卫星通信传输频道租赁费,指因使用卫星通信传输频道而向联通集团子公司
联通新时讯通信有限公司(“联通新时讯” ,原名为联通卫星通信有限公司,于2002
年7月10日变更为现名)支付或应付的费用。该费用按信息产业部的指导收费率扣除不
超过10%的协定折扣计算。
    (16) 本集团与联通集团签订服务协议,用以向联通集团所属联通兴业购买通信服
务卡,价格为成本加双方协定的利润,利润率须协商确定,但不能超过20%,并有一定
批量折扣。
    (17) 于2001年11月22日,本集团与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联通新时空
”)及联通集团签订租赁CDMA网络容量的租赁协议,并于2002年生效。根据该协议,联
通新时空同意将其在12 省市的CDMA移动通信网络容量租赁予联通运营公司。该项关联
交易已于2001年12月17日获联通红筹公司特别股东大会批准。详见附注十二和附注十四
(b)。
    (18) 于2002年,联通集团的子公司联通国际通信(香港)有限公司及联通国际通
信有限公司为本集团提供服务并收取佣金,佣金不得高于联通红筹公司年度末有形资产
账面净值的0.03%。该等代理服务主要包括IP 电话卡的销售;中港国际专线、端口的销
售;国际话务量交换业务;以及互联网专线、端口和主机托管的销售业务等。
    (19) 于2001年10月前,本集团向联通集团的子公司联通国际通信(香港)有限公
司和联通国际通信有限公司租用传输线路。该传输线路租金按市场价格确认。此项业务
已于2001年10月中止。
    (20) 根据本集团与联通集团签订的服务协议,联通集团同意通过联通进出口有限
公司向本集团提供设备购买服务。联通进出口有限公司向本集团收取进口设备价值的0.
7%,国内设备价值的0.5%作为服务费。
    (21) 本公司和联通运营公司分别与北京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
同》,北京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同意租赁其拥有的房屋予本公司和联通运营公司使用
。月租金为每平方米美金20 元。此项租赁已于2002年9月终止。
    (22) 根据2002年4月23日的联通国脉股东大会决议,联通国脉同意向联通集团出售
通信设备。相关合同由联通国脉向联通集团有关分公司投标取得,合同价格按照公平交
易原则制定。
    (23) 于2001年8月1日,联通运营公司与联通寻呼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股东之一)
订立《综合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双方同意将其各自拥有的企业标识、商标以对等
的条件免费许可给对方使用并同意就双方寻呼业务进行整合以实现资源的配置和利用。
另外,双方同意对若干共同费用项目按协议规定的原则进行分摊。于2002年度,本公司
认为此项费用分摊对会计报表的影响并不重大。
    (c) 应收/ 应付关联公司款
                            2002年12月31日  2001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
联通集团                       701,578,541       3,697,808
联通国际通信有限公司           189,841,813     119,515,832
联通国际通信(香港)有限公司       6,477,723       5,796,614
联通寻呼有限责任公司             4,879,618               -
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             2,394,140       6,445,080
联通新时讯                               -         568,900
    其他应收款:
联通集团                       482,983,743     127,613,016
联通新时空                     417,253,150               -
联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181,701,139     754,444,606
联通寻呼有限公司                46,351,632               -
联通国际通信有限公司            12,960,886      11,609,967
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                     -               -
联通新时讯                               -         392,086
    预付账款:
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           275,987,056     532,045,195
    预收账款:
联通国际通信有限公司             3,946,999               -
    短期借款:
应付联通集团短期借款           724,127,000               -
    应付账款:
联通集团                       285,739,440               -
联通新时空                     257,830,764               -
联通国际通信有限公司            49,846,121      16,635,659
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            12,246,592      35,200,952
北京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         5,065,524               -
    其他应付款:
联通集团                     1,418,000,685   1,079,244,547
联通新时空                      70,316,204               -
联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      67,346,576
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                     -      16,490,374
联通新时讯                               -          50,000
联通寻呼有限公司                10,411,336               -
    除应付联通集团短期借款(附注七(15))外,应收/应付关联公司余额均为无抵押
、不计息、即期偿付或于有关合同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或收取,并分别根据附注十(2
)(a)、(b)所述与联通集团及其子公司之经营交易中产生。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的会计报表是假设上述重组后的结构自2001 年1 月1 日起已存在,且在此
期间一直经营相关业务,并依据会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为基础编制
而成。
    鉴于本公司间接通过联通BVI 公司及联通红筹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新世纪BVI 公司
全部股权的交易完成日是2002 年12 月31 日,并于当日取得其控制权,根据中国财政
部印发《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问题解答》的通
知(1998年12 月28 日,财会字[1998]66 号),本公司确定此股权购买日为2002 年12
 月31 日。故在本集团2002 年度的合并会计报表中,并不包括新世纪BVI 公司及其子
公司联通新世纪的经营业绩,仅反映其于2002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而将其资产负
债表纳入合并范围。
    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针对本集团内部业务之间及本集团与联通集团之间的业务,主
要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均与该等业务直接相关,并在可以明确划分的基础上采用
原始金额或以前年度按规定需入账的评估值记录。其他无法明确识别的共同费用金额并
不重大,并已按符合配比原则的基准进行分配。
    根据中国财政部《关于印发〈电信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2002 年9 月22
日,财会[2002]17 号)规定,本集团将于2003 年1 月1 日起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的同时,执行《电信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核算办法”)。该核算办法除在部分报表
披露方面与原采用的披露方法存在差异外,无重大不一致性。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未来
执行该核算办法后,不会对本集团现有的和未来的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准
    本会计报表按照中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规
定(“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会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系根据中国财政部《关于印发
合并会计报表的暂行规定》(财会字(1995)11 号文)及相关规定编制。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相应期间的收入、成本、利润
纳入合并;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合并。本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所有重大往来余额
、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已在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少数股东
权益指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集团所拥有的部分。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价折合为人民币入账。于资产
负债表日以外币为单位的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该日基准汇价折算为
人民币,所产生的汇兑损益除了和固定资产购建期间因专门外币资金借贷相关的汇兑损
益将资本化外,直接记入当期损益。

`记账基础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

`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会计报表的编制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指库存现金和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现金等价物
指持有的不超过3 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3 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及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不作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

`计价原则
    除附注中特别注明外,各项资产均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如果以后发生资产
减值,则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会计报表批准日
    本会计报表已于2003年4月1日召开的董事会审核批准,将于2003年4月2日对外公告
。

`职工社会保障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及医疗保险、住
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除此之外,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福利承诺。
    根据有关规定,保险费及公积金按员工上年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且在不超过规定
上限的基础上提取,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缴纳,相应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员工福利
    (a) 退休福利
    本集团的所有全职员工均参与并享受由地方政府组织的固定供款的退休养老统筹计
划。本集团于2002年度按员工上年月平均工资的19.0%(2001年:19.0%)提取此项退休
金。根据该计划,本集团除每年提取退休金外,并无任何其他支付退休福利的义务。
    此外,本集团部分省分公司亦加入由一个独立的保险公司管理的补充外养老保险计
划。根据该计划,该等省分公司需每月按员工上年月平均工资的2%-6%为每个员工支付
固定供款额的保险金。该等退休保险不适用于计划执行前员工已服务年份。
项目                                     2002年度     2001年度
为固定供款退休保险计划而缴纳的供款额  203,163,822  163,500,000
为补充外养老保险计划而缴纳的供款额     11,065,596   24,201,000
    (b)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按员工上年月平均工资的10%缴纳。
    根据国务院1998年公布的住房改革政策,企业应停止实物分房,采用现金补贴形式
实行货币分房。在住房改革政策实施中,各企业可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及财务能力制定适
合本企业的房改方案。另外,还需按属地化原则在各省市内执行当地政府的房改条例。
    作为员工激励计划的一部分,本集团于2001年度对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无
房或住房未达标准的老职工制定了货币住房补贴方案。该方案规定了补贴发放的两个先
决条件:(1)省分公司达到本集团管理层为其制定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并且(2)享
受补贴的员工达到规定的服务年限。每位员工享受的金额主要取决于该员工的年龄、岗
位职级及所在地的平均房价。如果员工在所属省分公司业绩达标当年(“达标年度”)
已提供服务满1年,可享受货币住房补贴总金额的40%,并在未来两个达标年度各享受30
%。另外,享受货币住房补贴的员工必须与本集团签订一份至少3年服务期的劳务合同。
如果员工在合同期内离开本集团,则只能按比例计算可享有的金额。
    本集团对货币住房补贴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为:符合发放条件的省分公司于达标年度
按当年需发放的货币住房补贴比例确认相应的金额,并参照财政部2000年9月6日颁布的
财企[2000]295 号文件《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以及2001
年1月7日颁布的财会[2001]5 号文件《关于印发<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
题的规定>的通知》所述的一次性住房补贴的会计处理方法,经与政府主管部门沟通,
在2002年6月30日前发生的给予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的一次性货币住房
补贴调整当年期初未分配利润。于2002年6月30日之后发生的一次性货币住房补贴,将
计入当期损益。
    于2002年度,部分符合上述条件的省分公司为其应享有补贴的员工所承担的货币住
房补贴金额约为2.78 亿元(2001年:约为0.89 亿元),其中调整2002年上半年期初未
分配利润为1.71 亿元,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后本公司应承担部分约为6,649 万元;下半
年计入损益为1.07 亿元,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后本公司应承担部分约为5,055 万元。其
余各省市因未完成本集团管理层为其制定的年度业绩指标而未能执行该方案。本集团管
理层认为未能执行该方案的省分公司于2002年12月31日没有发放此项一次性货币住房补
贴的法律义务,故不需要预提相关的支出。

`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于2002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所拥有的各子公司的权益如下:
名称                      成立地点及成立日
中国联通BVI 有限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岛
(“联通BVI 公司”)      2000 年1 月31 日
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
(“联通红筹公司”)      2000 年2 月8 日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          中国
(“联通运营公司”)      2000 年4 月21 日
联通新世纪(BVI)有限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岛
(“新世纪BVI 公司”)    2002 年10 月23 日
联通新世纪通信有限公司    中国
(“联通新世纪”)        2002 年7 月16 日
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国信寻呼”)          1998 年9 月17 日
辽宁国信通信有限公司      中国
                          1998 年11 月11 日
四川国信通信有限公司      中国
                          1998 年9 月30 日
联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联通国脉”)          1992 年11 月24 日
名称                          持有股权比例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直接  间接   (人民币千元)
中国联通BVI 有限公司         73.84%   -               413    投资控股
(“联通BVI 公司”)
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            -    57.20%     1,331,371    电信业务
(“联通红筹公司”)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                -    57.20%     6,502,490    电信业务
(“联通运营公司”)
联通新世纪(BVI)有限公司       -    57.20%            11    投资控股
(“新世纪BVI 公司”)
联通新世纪通信有限公司          -    57.20%       328,936    电信业务
(“联通新世纪”)
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            -    57.20%     6,825,088    投资控股
(“国信寻呼”)
辽宁国信通信有限公司            -    57.20%       372,000    寻呼业务
四川国信通信有限公司            -    57.20%       386,628    寻呼业务
联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33.68%       364,883    寻呼业务
(“联通国脉”)
    本公司间接持有联通国脉33.68%的实际股权。鉴于本公司的特殊性质,即通过联通
红筹公司和联通运营公司间接控制联通国脉,而联通运营公司直接持有联通国脉58.88%
股份,联通国脉被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故在编制本集团合并会计报表时,也将联通国
脉纳入合并范围。

`会计年度
    公历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比较数字
    为了与2002年度会计报表表达方式相一致,本会计报表中2001年度的若干比较数字
已进行了重新分类。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指出租人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转移给承租人的
租赁。自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
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
,并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
线法进行分摊。

`与境内主要电信运营商的交易
    本集团的电信业务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境内主要电信运营商,如中国电信、中国移
动通信集团公司及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以下合称“境内主要电信运营商”)的公共
电话交换网络和传输线路。
    (1) 与境内主要电信运营商的交易
项目               附注       2002年度       2001年度
网间结算收入        (i)    771,751,341    461,132,567
网间结算支出        (i)  2,666,185,711  1,375,852,201
线路租赁费         (ii)    680,508,193    668,386,465
经营租赁费用      (iii)     12,370,348     33,126,809
代收服务费代理费   (iv)      3,663,458      2,665,336
    附注:
    (i) 网间结算收入和支出指由于本集团网络与境内主要电信运营商的公共电话交换
网络间通信而产生的应向境内主要电信运营商收取和支付的费用,其中网间结算收入以
扣除营业税后的净收入列示。网间结算的基础为本集团各省分公司与所在相应省的境内
主要电信运营商之间签订的网间互联互通的结算协议。有关结算标准按照信息产业部规
定协商确定。
    (ii) 线路租赁费为本集团因租赁传输线路而支付或应付给境内主要电信运营商的
线路租金。线路租赁费按每条线路固定的收费率及所租用线路的数量计算。
    (iii) 根据国信寻呼与有关省邮电管理局签订的土地和房屋经营租赁协议,国信寻
呼因租赁房产而向省邮电管理局按当地土地和房屋市场价格支付租赁费。
    (iv) 根据国信寻呼与有关省邮电管理局签订的代理协议,国信寻呼因委托有关省
邮电管理局之分支机构代理收取寻呼服务费,在参照当地代理收费标准后,按照自用户
收取费用的固定比率支付予省邮电管理局代理服务费。
    (2) 应收/应付境内主要电信运营商款
                        2002年12月31日  2001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                   209,504,441     201,509,297
减:坏账准备               (29,624,062)    (35,306,575)
净值                       179,880,379     166,202,722
其他应收款                  50,578,872      54,435,551
减:坏账准备               (19,491,805)    (23,550,529)
净值                        31,087,067      30,885,022
预付账款                       494,818       2,272,331
应付账款                   929,877,141     447,237,769
预收账款                     3,727,409       4,154,076
其他应付款                 189,976,270     290,973,946
长期应付款(附注七(27))     206,338,506     206,338,506
    应收/应付境内主要电信运营商款均无担保,不计息并即期偿付。
    长期应付款是应付融资租赁款,以6%计息并按期还款。根据与中国电信签订的《国
际海缆及延伸电路租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联通集团代表联通运营公司以长期租用方
式向中国电信租用国际海缆及延伸电路。于2002年12月31日,此项融资租赁的应付租金
已记录在长期应付款项下,其付款期为25年(详见附注七(27))。

`分部报表
    本集团根据为用户提供不同种类电信服务来组织各个业务分部。本集团的主要业务
为:
    ·  移动通信业务-提供GSM蜂窝移动电话业务;
    ·  移动通信业务-提供CDMA移动电话业务(此业务于2002年开始);
    ·  长途通信业务-提供国内、国际长途电话业务、长途传输业务(此业务于2000
年开始);
    ·  数据通信和互联网业务-提供数据传输、互联网及相关业务(此业务主要于20
00年开始);
    ·  寻呼业务-提供无线寻呼业务。
    每一个业务分部都是提供不同电信业务服务的独立管理的经营部门,并对分布于不
同地域的该项业务实行统一的管理。各项业务大部分的资产、负债、收入及支出都可进
行明确的界定。需要在不同分部间进行分配的共同费用所占的比例并不重大。本集团的
所有业务分部均已纳入上述的报告中,因为它们被视为具有与这些业务相类似的经济特
点。
    不可分摊项目主要指本集团整体性开支。分专业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预付账款
,存货,应收账款及营运资金,不包含银行存款。分专业负债指经营负债。

`CDMA网络容量租赁
    联通运营公司与联通集团及其子公司联通新时空签订了有条件租赁CDMA网络容量协
议(“租赁协议”)。根据此协议,联通新时空将其在广东、江苏、浙江、福建、辽宁
、山东、安徽、河北、湖北9 省及北京、上海、天津3 个直辖市的CDMA移动通信网络容
量租赁予联通运营公司。
    租赁协议的主要条款包括:
    · 联通运营公司拥有独家权利在上述省市范围内租赁及运营由CDMA网络容量;
    · 首个租赁期为1年,联通运营公司有权选择逐年延期1年;
    · 每户容量的租赁费的计算是在假设租赁总容量的前提下,可使联通新时空在7年
内可收回网络投资,并给予就其投资获得8%的内部回报;
    · 联通运营公司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事先发出通知而选择增减租赁容量。于首个
租赁期后,并没有租赁最低网络容量的要求;
    · 联通运营公司可行使购买选择权来收购网络资产。购买选择权下的购买价应根
据独立评估师定出的评估结果,但不会高于联通新时空能收回网络建设成本(须考虑到
已支付的租赁费)并就其投资取得8%的内部回报。
    该CDMA租赁协议是在测试及首次验收并交付首个租赁期CDMA网络、获得所有必要的
政府批准等条件后方能生效。在上述CDMA租赁协议所有的先决条件都满足,首个租赁期
于2002年1月8日开始。此网络资产租赁的安排被视为经营租赁。
    此外,作为收购新世纪BVI 公司股权安排的一部分,联通新世纪与联通集团及联通
新时空亦签订了租赁CDMA 网络容量的租赁协议。除联通新时空需要提供的容量有区别
外,其余条款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与上述联通运营公司所签协议相同。根据该CDMA 租赁
协议,联通新时空将其在四川、黑龙江、吉林、河南、江西、广西、新疆、陕西8 省及
重庆市的CDMA移动通话网络容量出租予联通新世纪。

`中中外合作协议及其终止
    在发展移动电话网络的过程中,本集团与若干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每个合营企业均由一家或多家内资企业与一家或多家外
资企业合作设立。该等合作协议以下被简称为“中中外安排”。
    根据中中外安排,各合营企业向联通集团提供借款(“中中外借款”),以支持其
在中国境内GSM移动电话网络的建设。网络建成后,联通集团有关分公司负责经营相应
的移动通信系统。合营企业依据相关的中中外安排从联通集团收取有关资产经营所得的
现金流量的固定份额,作为提供中中外借款的回报(通常每一年或半年结算一次)。在
中中外协议签订时预计,以上对合营企业的定期现金分配能够足以偿还其对移动网络建
设的借款本金,同时还可取得一定回报。上述中中外安排期限从12 至15 年不等。在协
议期间,相应的固定资产作为中中外借款的抵押。故中中外安排以抵押融资方式作会计
处理。合作终止后,合营企业从移动电话网络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得到分配的权利及
对相关的固定资产的抵押权也随之撤销。
    本集团对这些中中外借款的融资成本在合作期间内已预提并作为利息支出列示。此
项预提利息是根据合作期内当年市场长期银行借款利率为基础计算。上述中中外安排已
于2000年末前全部中止。
    向合营企业定期支付的现金流量中超过预提利息部分作为偿还本金。鉴于向合营企
业支付的现金流量依赖于移动网络经营所实际产生的现金流量,此项现金流支付的数额
和时间均不确定,故这种中中外安排被视为无固定还款计划的长期借款处理。
    根据各合营企业与联通集团签订的终止协议,合营企业获得现金支付作为补偿。本
集团(包括联通运营公司于9 省3 市运营移动电话业务和联通新世纪于8 省1 市运营移
动电话业务)因取消这些中中外债务而引起的总损失(“终止中中外协议损失”)约达
16.29 亿元(其中:联通运营公司:约14.18 亿元;联通新世纪:约2.11 亿元)。这
项损失是根据终止的未偿还中中外债务的账面净值约98.00 亿元(其中:联通运营公司
:80.40 亿元;联通新世纪:17.60 亿元),及支付予有关合营企业的现金补偿总额约
为114.29 亿元(其中:联通运营公司:94.58 亿元;联通新世纪:19.71 亿元)之间
的差额计算。上述现金补偿主要是以联通集团提供的长期借款支付。
    根据财政部财经字[2000]174 号《关于对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关于邮政补贴资
金问题和终止“中中外”项目补偿金的财务处理的请示〉的复函》,中中外安排项目支
付的补偿金,计作长期待摊费用,按7 年进行摊销,在财务费用中列支。
    除了现金补偿外,部分合营企业或其特定方获得联通红筹公司的认股权证作为终止
中中外安排补偿的一部分。所有认股权证已于2000 年12 月31 日到期,各合营企业或
其特定方均无行使任何认股权证。

`补充资料:
    一、香港会计准则的相关调整对净利润及净资产的影响
    鉴于本公司的特殊性质,即间接通过联通BVI 公司持有联通红筹公司的股权,且联
通红筹公司为香港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依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
,在某些方面与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会计报表存在差异。准则差异对公司2002年度和20
01年度的净利润和净资产的影响列示如下(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002年度
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的净利润                   1,947,852,967
加:公司年度费用及所得税                        13,627,626
减: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9,670,714)
公司对联通BVI公司投资收益                    1,951,809,879
公司所持联通BVI公司权益比例                             55.86%*
联通BVI公司净利润                            3,494,400,089
加:联通BVI公司年度费用                             82,644
联通BVI公司对联通红筹公司投资收益            3,494,482,733
联通BVI公司所持联通红筹公司权益比例                     77.47%
联通红筹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的净利润           4,510,756,077
香港会计准则调整增加(减:减少)的净利润:
-按预计使用年限重新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141,764,123)
-一次性确认中中外协议的损失                    202,586,826
-冲回中国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评估对折旧的影响    (17,743,245)
-调整于2000年3月31日香港会计准则下对土地
房屋的评估对折旧的影响                          (7,343,167)
-调整退休员工的统筹外养老金                              -
-按员工服务期摊销住房损失                       (7,933,300)
-计提货币住房补贴                             (170,570,293)
-因香港会计准则的调整计提递延税款              (60,502,851)
-利息资本化及相关折旧的调整                    175,649,723
-商誉摊销的调整                                  7,342,259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调整                                  -
-于香港会计准则下资本化与收购直接相关的费用    109,221,155
其他                                           (33,626,907)
调整小计                                        55,316,077
调整后香港会计准则下的净利润                 4,566,072,154
                                                       2001年度
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的净利润                        1,670,519,902
加:公司年度费用及所得税                                      -
减: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
公司对联通BVI公司投资收益                         1,670,519,902
公司所持联通BVI公司权益比例                                  51.00%
联通BVI公司净利润                                 3,275,529,218
加:联通BVI公司年度费用                                       -
联通BVI公司对联通红筹公司投资收益                 3,275,529,218
联通BVI公司所持联通红筹公司权益比例                          77.47%
联通红筹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的净利润                4,228,126,005
香港会计准则调整增加(减:减少)的净利润:
-按预计使用年限重新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127,140,185)
-一次性确认中中外协议的损失                         202,586,826
-冲回中国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评估对折旧的影响         (17,743,245)
-调整于2000年3月31日香港会计准则下对土地
房屋的评估对折旧的影响                               (1,134,561)
-调整退休员工的统筹外养老金                          22,019,812
-按员工服务期摊销住房损失                            (8,168,601)
-计提货币住房补贴                                   (88,910,558)
-因香港会计准则的调整计提递延税款                  (120,916,046)
-利息资本化及相关折旧的调整                         269,031,827
-商誉摊销的调整                                      17,117,862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调整                              41,498,928
-于香港会计准则下资本化与收购直接相关的费用                   -
其他                                                 40,392,715
调整小计                                            228,634,774
调整后香港会计准则下的净利润                      4,456,760,779
    *公司于2002年10月11日收购了联通BVI 公司22.84%的股权,使本公司所持联通BVI
 公司股权由51.00%上升至73.84%,全年加权平均计算的持股比例为55.86%。
项目                                                   附注
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的净资产
调整事项:
减:公司其他四家发起单位注资
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
联通BVI公司宣派股利
加:公司年度费用及所得税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净值
公司宣派股利
公司所占联通BVI公司的净资产值
公司所持联通BVI公司权益比例
联通BVI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净资产
联通BVI公司年度费用
联通BVI公司所占联通红筹公司净资产
联通BVI公司所占联通红筹公司权益比例
联通红筹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的净资产
香港会计准则调整增加(减:减少)的净资产:
-按预计使用年限重新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1)
-一次性确认中中外协议的损失                             (2)
-冲回中国会计准则下的评估结果                           (3)
-冲回中国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评估对折旧的影响             (3)
-调整于2000年3月31日香港会计准则下对土地
房屋的评估及其对折旧的影响                              (4)
-调整退休员工的统筹外养老金                             (5)
-住房周转金对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                       (6)
-按员工服务期摊销住房损失                               (6)
-因香港会计准则的调整计提递延税款                       (7)
-子公司增资扩股为本集团带来的收益                       (8)
-利息资本化及相关折旧的调整                             (9)
-商誉摊销的调整                                        (1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调整                                (11)
-于香港会计准则下资本化与收购直接相关的费用            (12)
-联通红筹公司宣派股利                                  (13)
-其他
调整小计
调整后香港会计准则下的净资产
                                                      净资产
                                                      2002年
项目                                                 12月31日
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的净资产                     36,721,160,087
调整事项:
减:公司其他四家发起单位注资                       (4,000,000)
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                      (19,720,387)
联通BVI公司宣派股利                              (718,048,293)
加:公司年度费用及所得税                           13,627,626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净值                              244,483,960
公司宣派股利                                      703,168,491
公司所占联通BVI公司的净资产值                  36,940,671,484
公司所持联通BVI公司权益比例                                73.84%
联通BVI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净资产                50,031,179,511
联通BVI公司年度费用                                    82,644
联通BVI公司所占联通红筹公司净资产              50,031,262,155
联通BVI公司所占联通红筹公司权益比例                        77.47%
联通红筹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的净资产             64,581,491,616
香港会计准则调整增加(减:减少)的净资产:
-按预计使用年限重新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447,744,468
-一次性确认中中外协议的损失                      (853,630,436)
-冲回中国会计准则下的评估结果                     (33,489,924)
-冲回中国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评估对折旧的影响         2,529,592
-调整于2000年3月31日香港会计准则下对土地
房屋的评估及其对折旧的影响                        141,393,772
-调整退休员工的统筹外养老金                       (28,265,520)
-住房周转金对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                 174,160,015
-按员工服务期摊销住房损失                        (119,029,668)
-因香港会计准则的调整计提递延税款                  60,330,256
-子公司增资扩股为本集团带来的收益                  29,046,084
-利息资本化及相关折旧的调整                       444,681,550
-商誉摊销的调整                                   (24,270,474)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调整                            41,498,928
-于香港会计准则下资本化与收购直接相关的费用       109,221,155
-联通红筹公司宣派股利                           1,255,299,600
-其他                                              18,524,112
调整小计                                        1,665,743,510
调整后香港会计准则下的净资产                   66,247,235,126
                                                        2001年
项目                                                     12月31日
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的净资产                         24,259,547,281
调整事项:
减:公司其他四家发起单位注资                           (4,000,000)
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                                    -
联通BVI公司宣派股利                                             -
加:公司年度费用及所得税                                        -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净值                                   38,393,246
公司宣派股利                                                    -
公司所占联通BVI公司的净资产值                      24,293,940,527
公司所持联通BVI公司权益比例                                    51%
联通BVI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净资产                    47,635,177,501
联通BVI公司年度费用                                             -
联通BVI公司所占联通红筹公司净资产                  47,635,177,501
联通BVI公司所占联通红筹公司权益比例                            77.47%
联通红筹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的净资产                 61,488,547,182
香港会计准则调整增加(减:减少)的净资产:
-按预计使用年限重新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589,508,591
-一次性确认中中外协议的损失                        (1,056,217,262)
-冲回中国会计准则下的评估结果                         (33,489,924)
-冲回中国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评估对折旧的影响            20,272,837
-调整于2000年3月31日香港会计准则下对土地
房屋的评估及其对折旧的影响                            148,736,939
-调整退休员工的统筹外养老金                           (28,265,520)
-住房周转金对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                     174,160,015
-按员工服务期摊销住房损失                            (111,096,368)
-因香港会计准则的调整计提递延税款                     120,833,107
-子公司增资扩股为本集团带来的收益                      29,046,084
-利息资本化及相关折旧的调整                           269,031,827
-商誉摊销的调整                                       (31,612,73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调整                                41,498,928
-于香港会计准则下资本化与收购直接相关的费用                     -
-联通红筹公司宣派股利                                           -
-其他                                                  60,210,264
调整小计                                              192,616,785
调整后香港会计准则下的净资产                       61,681,163,967
)
    (1) 按预计使用年限重新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公司自2000年1月1日开始,于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中,根据有关政府批准
重新按各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制定有效的折旧年限,若干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
限由4 至6年变更为7年。因此,在中国会计准则的会计报表中,此项会计估计的变更从
2000年1月1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予以调整。在香港会计准则下,这些固定资产一直以7
年的预计使用年限来计提折旧。
    (2) 一次性确认中中外协议损失
    在中国会计准则下,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清理中中外安排所支付的补偿金,计
入长期待摊费用,并分7年按直线法平均摊销,在财务费用中列支。在香港会计准则下
,这项终止中中外安排造成的损失在终止协议生效日,于利润表一次性确认为损失。
    (3) 冲回固定资产评估及其折旧的影响
    公司的固定资产因改制重组进行了评估,包括1998年国信寻呼从原中国电信剥离而
进行的评估,和1999年联通集团将有关通信业务的资产及负债注资成立联通运营公司而
进行的评估。这些资产评估由中国注册独立资产评估师依据中国相关的法规进行。根据
中国会计准则,这些固定资产已按重估值入账并计提折旧。在香港会计准则下,这些按
中国法规要求的评估结果不予确认,固定资产仍以原值列示并计提折旧。
    (4) 调整土地房屋的评估
    公司于2000年3月31日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物,已由香港注册资产评估师按重置成本
法或公开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在中国会计准则下,此项评估不予确认。在香港会计准
则下,被评估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物已按重估值或公开的市场价值入账并计提折旧,评估
减值已按香港会计准则记入当期损益。
    (5) 调整退休员工的统筹外养老金
    在国信寻呼成立前,寻呼业务为其退休员工参加了一个由各省邮电局管理的固定收
益统筹外养老金计划。国信寻呼成立后,因为这些退休员工于重组剥离时并未划入公司
,所以国信寻呼已预付各省邮电局款项,此后将由各省邮电局代为支付这些退休员工因
该计划应享有的福利。根据有关协议,国信寻呼需付的款项是按员工的寿命及当地的福
利标准计算,付款期不超过18年。
    在香港会计准则下,上述退休费用已按这些员工于以前服务期间预提并计入费用。
在中国会计准则下,国信寻呼向各省邮电局支付的款项于该义务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 调整住房周转金至年初未分配利润及货币住房补贴
    在2001年以前,公司为符合资格的员工提供住房,住房损失的金额为这些房屋的账
面价值与向职工实际收取售房款项的差额。在香港会计准则下,这项住房损
    失被视为住房补贴,自发生当年起根据职工的估计平均剩余服务年限摊销作为费用
列支。
    在中国会计准则下,上述向职工出售住房所造成的损失记在住房周转金的借方。根
据财政部2000年9月6日颁布的财企[2000]295 号文件《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
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财企[2000]878 号文件《关于企业住
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0年度取消住房周
转金管理制度,并将于2000年9月6日的住房周转金余额作调整200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处
理。于2000年度,在《通知》实施以后出售住房发生的亏损则记入当年损益。
    另外,公司于2001年度开始实施货币住房补贴计划,由此而需要支付的金额于中国
会计准则下参照财企[2000]295 号文件所述的一次性补贴的会计处理方法,在2002年6
月30日前发放的一次性补贴调整当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在香港会计准则下,这项补贴在
受益期间已预提作为人工成本,记入当年损益。于2002年6月30日以后发放的一次性补
贴在中国会计准则项下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7) 因香港会计准则的调整计提递延税款
    在中国会计准则下,公司采用负债法核算企业所得税。在香港会计准则下,公司亦
以负债法计算应纳税利润与利润表所列利润之间的重大时间性差异,确认作递延税项。
因香港会计准则确认的递延税项包括了在香港会计准则下需要确认的调整项目,所以与
中国会计准则下的递延税项存在差异。
    (8) 子公司增资扩股为公司带来的利润
    国信寻呼于1998年5月31日获少数股东注资,这些投资者以现金为代价认购股份。
国信寻呼的增资扩股使公司按持股比例所享有合并后的净资产增加之部分,在香港会计
准则下被视为公司的当期收益。在中国会计准则下,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的所有者
权益,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计入资本公积。
    (9) 利息资本化及相关折旧的调整
    在中国会计准则下,可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的范围仅限于专门借款,即为购置、
兴建成生产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香港会计准则下,除了专
门借款外,为获得符合条件的资产而一般性借入的资金,其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相应借款
费用金额,通过运用资本化率乘以发生在该资产上的资本性支出予以资本化,因此可资
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及相关的折旧影响在香港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下存在差异。
    (10) 商誉摊销的调整
    在中国会计准则下,公司于1999年及2000年的商誉按照10年以直线法摊销。在香港
会计准则下,这项商誉一直按5 至7年的受益期以直线法摊销。于2001年,公司于中国
会计准则下亦将商誉调整为按其剩余的受益期间(3 至5年)摊销,以与香港会计准则
下的会计估计相一致。此会计估计的改变于2001年采用未来适用法作会计处理。
    (11)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调整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香港会计准则,应对无形资产的账面值进行定期评估,以便估
计可收回值是否低于账面价值。当可收回值低于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将被减至该资产
所带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由于公司对固定资产的有效折旧年限及账面价值存
在差异,因此确认的减值准备相应地存在差异。
    (12) 资本化与收购直接相关的费用
    公司于2002年12月31日间接通过联通红筹公司以48 亿元现金收购新世纪BVI公司全
部股权。因为此项收购,公司支付予相关中介机构包括审计费、评估费、咨询费共计约
1.09 亿元。在中国会计准则下,此等费用开支作为期间费用,于发生之时计入损益。
于香港会计准则下,该等费用作为收购成本的一部分,随同收购成本一并予以资本化用
于确定商誉。
    (13) 联通红筹公司期后宣派股利分配
    于2003年4月1日,联通红筹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02年度的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币
0.1 元,折合人民币约为12.55 亿元。于中国会计准则下,该项期后事项作为报表调整
事项,作为应付股利反映于200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于香港会计准则下,该拟分
配股利是非调整的期后事项,并未在2002年度会计报表中反映,只作2003年度会计报表
的利润分配。

`承诺事项
    (a) 资本承诺
    本集团的资本承诺主要是为电信网络建设方面的资本支出。于2002年12月31日资本
承诺包括:
                     土地及房屋  电信设备及工程           合计
经授权并签订合同  1,131,054,852   5,131,164,011  6,262,218,863
    于2002年12月31日,约有3.85 亿元(2001年:6.62 亿元)的资本承诺事项以美元
计价,总额约为0.47 亿美元(2001年:0.80 亿美元)。
    (b) 经营租赁承诺
    于2002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经营性租赁承诺包括:
                 土地及房屋  电信设备及工程   CDMA网络容量
                                              租赁(注)
租赁到期日:
2003年          311,834,554     274,140,539  3,045,600,000
2004年          284,519,568     179,723,049              -
2005年          247,865,197     137,374,733              -
以后          1,263,547,926     432,000,495              -
合计          2,107,767,245   1,023,238,816  3,045,600,000
                        合计
租赁到期日:
2003年         3,631,575,093
2004年           464,242,617
2005年           385,239,930
以后           1,695,548,421
合计           6,176,606,061
    注:
    根据本集团与联通集团和联通新时空订立的《CDMA租赁协议》(详见附注十二),
本集团于2003年度继续向联通新时空租赁联通运营公司和联通新世纪所属省分公司的CD
MA网络容量,按季度协商确定租赁容量,预计2003年度的租赁费总额约为30.46 亿元。
    (c) 于2002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CDMA手机采购承诺约为8.7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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