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招股书”)中披露的有关内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收购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联通集团”)持有的中国联通(BVI)有限(“联通BVI公司”)公司的股权。按照招股书披露的时间要求,2002年10月11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11,260,679,864.59元全部汇入联通集团指定的银行帐号;2002年10月25日联通集团已将上述款项全部汇入联通新时空指定的帐号,用于增加联通新时空的注册资本;2002年10月30日联通新时空已办理完毕验资手续,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目前联通新时空正在办理有关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手续,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后,本公司将按照招股书中披露的时间要求及时公告。
二、联通BVI公司已于2002年10月15日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本公司持有联通BVI公司的股权比例已由上市时的51%上升至2002年10月11日之后的73.8353%,联通集团持有其余26.1647%的股权。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