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通过中国联通(BVI)有限公司(“联通BVI公司”)控股的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联通红筹公司”)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要求于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七日发布公告称:
联通红筹公司现正与联通集团讨论关于(1)可能收购联通集团目前在中国内地经营的若干移动通信资产和业务;及(2)向联通集团出售其无线寻呼资产和业务。联通红筹公司拟进行前述收购及出售的计划,已于其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八日刊发的中期报告内披露,但目前未就该收购及出售事项达成任何合同条款(包括价格)。
本公司现将上述情况公告本公司投资者,同时本公司在此确认:有关该项收购及出售的计划,本公司已于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刊发的二零零三年半年度报告内披露。截至今日,本公司亦未就前述收购及出售事项与联通集团达成任何需要披露的谅解和/或协议。一旦前述事项根据本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需要予以披露,本公司将按规定办理相应法律手续并予以公告。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