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下属中国联通(BVI)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BVI公司”)与联通世纪(BVI)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BVI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集团”)于2002年11月20日签订的关于联通新世纪(BVI)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BVI公司”,新世纪BVI公司持有联通新世纪通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以及联通BVI公司与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红筹公司”)于同日签署的关于新世纪BVI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中载明的所有生效条件已经得到全部满足,并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联通BVI公司收购新世纪BVI公司全部权益及转售给联通红筹公司之交易,已经于2002年12月31日完成。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