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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OO6年4月4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10名,董事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负责人等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经记名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06年5月11日召开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同日发布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相关事宜的具体安排详见同日发布的《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O票。
二、同意《公司关于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委托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会议同意董事会作为投票征集人,公开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相关事宜的具体安排详见同日发布的《公司关于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委托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对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相应的修改。会议同意上述修订案,并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