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的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联通红筹公司")于2005年5月12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以下简称"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有关"渗透投票"的规定,对本公司通过联通BVI公司参加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包括:
1.联通红筹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以及香港上市公司的惯例,由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会在一定期间内决定下列事项:
(1)任命及重选董事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的袍金。
(2)授权董事会在规定的期间内,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及指定的其他证券交易所,按适用的法律购买公司股份。
(3)按惯例授权董事会在规定的范围内决定股份发行计划:发行的股本规模不超过联通红筹公司目前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0%;发行方式包括行使期权计划、配售、发行新股或者发行可换股债券;该项授权的有效期为一年,自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起算。
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还就关联交易协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包括:
1.本公司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和联通新世界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新世界")签订的《关于CDMA网络容量租赁协议的转让协议》。
2. 本公司与联通运营公司和联通新世界签订的《关于综合服务协议的转让协议》。
3. 本公司与联通运营公司和联通新世界签订的《关于基于人工平台的综合服务协议的转让协议》。
4. 本公司与联通运营公司和联通新世界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
上述事项在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均已经获得审议通过。
本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方案,将另行公告。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