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02年12月23日召开本公司200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2年12月23日上午9点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具体地址另行公告)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中国联通(BVI)有限公司向联通世纪(BVI)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联通新世纪(BVI)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
2、关于中国联通(BVI)有限公司将其收购的联通新世纪(BVI)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出售给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
3、关于本公司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签订《CDMA网络容量租赁协议》和《综合服务协议》;
4、关于将本公司在《CDMA网络容量租赁协议》和《综合服务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联通新世纪通信有限公司;
5、关于本公司与联通新世纪通信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合同》。
上述事项详情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发布的"关于收购及关联交易公告",其中第1、第3项事项为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等议案的投票权。
四、参加对象:
于2002年11月29日下午3点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全体股东。
五、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办法:
股东可在2002年12月9日之前,填妥本公告所附的"回执单",以邮寄或传真方式发送给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部。邮寄时,信封上请注明"会议登记"字样。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甲133号976室
投资者关系部 邮 编:100032
电 话:010-66504066 传 真:010-66504069
联系人:黄先生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带好本人股票帐号(磁卡)。
2、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提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授权范围。
3、本次会议聘请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